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》(教财〔2014〕1号)等文件精神,经过员工本人申请,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审核,现将公司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如下:
序号
学号
姓名
专业
员工类别
1
TS19090040A31
刘思佳
中国语言文学
硕士
公示期2021年10月11日-10月15日。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反映,并附加相关反映材料、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,否则不予受理。联系电话0516-83590669,地点文A112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