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公司发展党员公示制的有关规定,经公司有关员工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,并经公司党委2020年10月11日预审同意,拟发展下列同志为积极分子。现公示如下:
公示时间(10月12日--10月16日)。凡对上述同志成为积极分子有意见者,请及时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在公示时间内向公司党委反映,也可直接向公司党委组织部反映。
公司党委电话:83590676 83591426
公司党委组织部电话:83590025
特此公告
公司党委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二日